负责草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;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。负责拟定全市各类教育的年度招生计划;编制局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,指导协调学校的校园建设规划;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,管理预算内、外教育经费和教师奖励基金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,提出安排计划并监督使用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政策、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。编制局属单位经费预决算。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,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,管理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;指导、协调、检查全市中小学校舍维修建设、教师住房和校园绿化工作;协调全市校办产业、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有关政策。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与人才预测工作。